法官高效調解追回十年欠款,,57萬現金現場一次性兌付
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文名遠報道“感謝雁峰法院和承辦法官,,沒想到這么快就幫我們要回了近十年的欠款,我們心里的石頭終于落地了,!”日前,,被告胡某在雁峰法院承辦法官的見證下,,將57余萬元現金當場交付給羅某等四名原告,羅某一行激動地向法官表示感謝,。至此,,四起持續(xù)十年的買賣合同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。
據悉,,羅某等四名原告系經營裝修材料的個體工商戶,。2013年7月,被告胡某分別向羅某等四人購買裝修材料,,共計80余萬元,,其中57萬余元一直未付清。此后,,羅某等人多次催要裝修材料款無果,,遂于2023年3月14日起訴至衡陽市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。
承辦法官接手案件后,,在詳細了解案情,、充分征詢雙方意見的基礎上,認為該案具備調解條件,,便從被告經營現狀,、雙方經濟困難等實際問題出發(fā),結合法理和情理,,耐心開展面對面溝通調解,,使雙方充分了解調解結案在減少程序,、降低成本和提升履行效率等方面具有的優(yōu)勢,增進其和解意愿,;釋明買賣合同糾紛所涉法律規(guī)定,,引導當事人積極理性參與溝通,及時調整調解方向,,逐步縮小雙方意見差距,,形成合理預期。在法官不厭其煩,、耐心細致的調解下,,最終促成原被告雙方成功達成調解協議,雙方約定于2023年3月29日兌付所欠款項57余萬元,。
2023年3月29日下午15時,,吳某如期來到雁峰法院,向羅某等四人現場一次性兌付現金57余萬元,。
誠信原則是我國《民法典》的基本原則之一,,也是合作關系的重要基礎。雁峰法院始終堅持把司法為民的辦案理念落實到每一個案件中,,引導自由平等,、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。今年以來,,雁峰法院巧用調解高效妥善化解了一批案件,,既有效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,得到了群眾的一致認可,,也提高了審判質效,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。